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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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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1

档案馆2025年寒假期间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安排

校内各单位、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: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档案馆寒假期间继续向学校各单位、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提供档案利用服务,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一、时间安排学校2025年寒假自1月13日(星期一)起至2月23日(星期日)止,寒假期间,每周五集中提供现场档案利用服务工作、处理线上档案利用申请。具体时间为上午9:00-11:30;下午2:30-5:00。(春节假期除外)温馨提示:1.遇学校紧急工作需要,请...

10

2025-01

后勤管理处2025年春节及寒假工作安排

2025年春节及寒假期间,后勤管理处将根据学校部署和要求,结合各教学院部、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工作实际,坚持服务保障师生工作生活、确保安全生产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(一)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黄岛校区1、楼宇供暖、供水安排:综合服务中心正常供暖、供水。现代教育中心、信控实验楼、综合实验楼、汽车与交通实验楼、电工电子实验楼、工程训练中心、中央院系区、一号教学楼A区、北区学生5-10号公寓低温供暖至1月22日,1月23日...

09

2025-01

财务处2025年寒假工作安排

各部门、学院:根据学校2025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,为更好地服务师生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财务处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广大师生提前做好安排:一、假期正常上班时间(一)2025年1月13日(星期一)至1月17日(星期五);2025年2月17日(星期一)至2月21日(星期五)。(二)值班工作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。二、其他值班事项科研经费发票开具请联系李老师(15964216805),培训、考...

07

2025-01

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党委(党总支),各教学院部、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,临沂校区:根据学校安排,学校2025年寒假自1月13日(星期一)起至2月23日(星期日)止。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一、寒假时间安排1.学生放假安排在校普通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1月13日(星期一)开始放假,2月22日—23日返校报到,2月24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教职工自2025年1月13日(星期一)至2月22日(星期六)在不影响正常科研和管理服务的前提下,由各单位安...

06

2025-01

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根据上级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学校将组织寒假前安全大检查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检查时间自即日起,至1月12日。二、检查形式1.自查。分管校领导参加,各单位、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,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,清查分管领域安全隐患,建立问题台账,明确整改计划, 有序抓好落实。2.抽查。学校主要领导带领安管处及相关部门,深入有关单位、部门工作区域进行集中抽查,了解安全检查落...

03

2025-01

关于2025年寒假、春节期间的安全提示

全校师生员工:   寒假、春节将至,为切实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,现将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: 一、出行守“交规”,平安每一步1.步行外出时走人行道,过马路要走斑马线,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,切勿在马路上追逐打闹、横穿马路或突然折返。2.驾车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,不逆行、不抢道;不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、疲劳驾驶机动车,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(电动自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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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

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党委(党总支):2025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,强化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认真落实政治责任。2025年是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又是谋划“十五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,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落实落细。要认真传达贯彻执行正...

20

2024-12

关于自觉遵守岁末年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

全校师生员工:2025年元旦将至,燃放烟花爆竹虽是传统习俗,但会带来诸多危害,如严重污染空气、引发火灾事故、造成噪音扰民、危及人身安全等,还会产生大量垃圾,影响校园环境。为了守护我们的校园,特发出如下倡议:一、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不购买、不运输、不销售、不储存、不燃放烟花爆竹,以自身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人,选择电子爆竹、喜庆音乐、鲜花、绿植等新颖方式营造文明、理性节日氛围,过低碳环保...

20

2024-12

关于校园山林防火的告知书

各部门,各单位,各学院: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山林火灾的发生,确保山林生态资源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校园山林防火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一、全面落实学校山林防火责任制,任何与山林防火无关人员未经批准,严禁私自使用、占用、穿越校内所有山林防火栅栏门和防火隔离带。二、不准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、烧纸、烧香、点烛、燃放烟花爆竹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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